稅務總局推出系列服務措施提升企業退稅效率
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稅務總局聚焦納稅人辦稅需求,持續深化稅收領域“放管服”改革,推出簡化辦稅流程、精簡申報表單、智能化改造退稅審核功能等一系列出口退稅服務舉措,并對出口退稅信息系統進行整合優化,逐步建設以服務出口企業為中心、以稅收大數據為驅動力的智慧退稅系統。在前期試點的基礎上,6月30日,新系統在全國順利上線,將進一步減輕出口企業退稅負擔,更好服務外貿市場主體、助力外貿高質量發展。
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司長謝文介紹,出口退稅新舉措實現了企業退稅辦理的“3個減少”“3個增加”,“3個減少”即減少了三分之一的退稅申報表單,減少了五分之一的填報數據項,減少了退稅申報事項及簡化了退稅流程。“3個增加”即將免費申報渠道增加到了3個,增加了退稅“免填報”的數據項目,將“免填報”比例提高至70%,增加5個服務事項和6項退稅提醒內容。通過這一系列措施,退稅申報效率提升了30%,為促進外貿發展貢獻了稅務力量。
謝文表示,稅務部門將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 服務措施,退稅效率[詳情]
20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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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通行證所需資料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道路運輸經營者從事道路客運或貨運的資格證件、合法證件,而車輛營運證是車輛從事道路客運或貨運經營活動的合法證件、資格證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車輛營運證的發放對象不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向道路運輸經營者頒發的,而車輛營運證是向從事運輸的車輛配發;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與車輛營運證之間又存在因果關系,沒有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得先向擬投入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只有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后,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才可以按規定向道路運輸經營者擬投入的運輸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 道路運輸[詳情]
202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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