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降費政策操作指南: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政策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5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減稅,貴州省[詳情]
20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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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合并,原企業將房地產轉移、變更到合并后的企業,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稅?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企業改制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1號)規定:“二、按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合并為一個企業,且原企業投資主體存續的,對原企業將房地產轉移、變更到合并后的企業,暫不征土地增值稅。 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詳情]
20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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