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哪些行為是違法的
企業的哪些行為是違法的?很多創業者都懂一些法,但有很多真是不太懂,違法了都不知道,下面我們就把坑展示一下,看一下自己跳過沒有,等后悔可能就來不及了[詳情]
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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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條例》
第一條 為了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失業人員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本條所稱城鎮企業,是指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以及其他城鎮企業。
第三條 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全國的失業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失業保險工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經辦失業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具體承辦失業保險工作。
第四條 失業保險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征繳。[詳情]
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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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最新版
(1992年4月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詳情]
202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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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四次修正)[詳情]
202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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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 [詳情]
202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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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草專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是為實行煙草專賣管理,有計劃地組織煙草專賣品的生產和經營,提高煙草制品質量,維護消費者利益,保證國家財政收入,制定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于1991年6月29日通過,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最新修正是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詳情]
202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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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1997年7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23號發布 根據2013年7月18日《國務院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訂根據2016年2月6日《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訂根據2021年11月10日《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第三次修訂) [詳情]
202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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