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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時間及申報口徑是如何規定的?
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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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熱點問答
用人單位應于2025年1月31日前向稅務部門申報職工年度繳費工資。
企業職工個人繳費工資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及特殊項目工資構成。
轉載連接: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300/030005/202502071559044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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