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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年金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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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熱點問答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
文件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補充養老保險費 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27號)。
轉載連接: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300/030005/202401121558276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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