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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件的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怎么繳納企業所得稅?
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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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內蒙古熱點問題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對符合條件的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上述所稱第三方防治企業是指受排污企業或政府委托,負責環境污染治理設施(包括自動連續監測設施)運營維護的企業。
轉載連接:http://neimenggu.chinatax.gov.cn/zcwj/rdwd/202309/t20230925_7823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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