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4
38
第十四條 對于無照經營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并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照經營行為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照經營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沒收專門用于從事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相關資訊: 
關于法規解讀,您還想了解什么內容
法規解讀
法規解讀,企業法規解讀
免費解答各種疑問

注冊前先核名,大幅提高成功率
手機號僅用于接收結果,請放心填寫


請選擇您要咨詢的問題


為您解答各種疑問
手機號僅用于接收結果,請放心填寫

為您解答各種疑問
手機號僅用于接收結果,請放心填寫

免費回撥
手機號僅用于接收結果,請放心填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