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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根據原來的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開發了財務核算軟件,如現在調整輔助賬樣式,還需要再調整軟件,成本比較大,可以還用原來的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嗎?
202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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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湖南熱點問答
答: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的定位是為企業享受加計扣除政策提供一個參照使用的樣本,不強制執行。
因此,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發布后,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繼續有效。納稅人既可以選擇使用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也可以繼續選擇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
需要說明,企業繼續使用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的,可以參考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對委托境外研發費用、“其他相關費用”限額的計算公式等進行相應調整。
轉載連接:http://hunan.chinatax.gov.cn/show/2021110142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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