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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飲酒對單位和個人的危害?
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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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關于酒駕、醉駕的新聞頻頻出現。比如,黑龍江省伊春市森工集團原黨群工作部部長、工會副主席殷廣慧等人酒后駕車,阻礙干預公安機關執法查處,就引發廣泛熱議。
伊春市紀委監委在上月底對涉案人員做出嚴肅處理,殷廣慧及其妻子、女兒、女婿等人受到包括黨內撤職、政務撤職等在內的處分。
記者梳理發現,除了黑龍江,山東、河南、四川等地也有黨員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被紀委監委公開通報。他們當中,既包括領導干部、機關工作人員、農村黨員,也有國有企業員工、公立醫院醫生,處分類型從黨內警告到醉駕嚴重觸犯刑律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那么,黨員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除了法律上的制裁,還會受到紀檢監察部門的何種黨紀政務處分?
一人酒駕全家 " 營救 ",多人受嚴處
據公開報道:2019 年 6 月 10 日晚,黑龍江省伊春市森工集團原黨群工作部部長、工會副主席殷廣慧酒后駕車被鐵力市交警發現,其拒不配合執法,拒絕出示證件和接受酒精檢測。
殷廣慧的妻子王君華是鐵力市人大原黨組書記、主任,她隨后給鐵力市公安局原局長張慶忠打電話,托請幫忙處理。女兒殷憲超是鐵力市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其女婿鄒欣健是鐵力林業局原紀檢崗位干部,兩人不久趕到現場阻礙執法。
隨后,張慶忠趕到派出所,下令 " 暫緩處理 ",未對殷廣慧進行酒測,讓其離開派出所。6 月 17 日,鐵力市公安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殷廣慧行政拘留十日處罰。
6 月 27 日,伊春市紀委監委對涉案人員做出嚴肅處理:殷廣慧受到留黨察看兩年和政務撤職處分;王君華受到撤銷黨內職務和撤職處分;張慶忠受到留黨察看一年和政務撤職處分。鄒欣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被調離紀檢干部隊伍。殷憲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且因涉嫌妨害公務犯罪被移送檢察機關起訴。
多地黨員和公職人員因 " 酒 " 受處分
除了上述性質比較特殊的案例,僅去年一年,黑龍江省就公開通報了至少 13 起黨員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被處分案例。
比如,哈爾濱道里區人防辦原主任、黨支部書記夏晶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交警查獲,經鑒定屬于醉酒駕駛。2018 年 1 月 6 日,法院判處夏晶犯危險駕駛罪,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 1 萬元。夏晶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另外還有哈爾濱市水政監察局副局長王巖木酒后駕駛,交警部門對其作出罰款 2000 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 6 個月,駕駛證記 12 分的處罰,紀委對王巖木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等。
在中部城市湖北省十堰市,今年 2 月,紀委監委部門就通報了 5 起黨員干部相關案例。
十堰市國土資源局經濟開發區分局原局長余海濤醉駕,經檢驗,駕車時其血液內酒精含量為 211mg/100ml,屬于醉酒駕車。最終,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余海濤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并處罰金 5000 元。余海濤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相比醉駕,對于酒駕的處分,則相對較輕。十堰市公安局鄖陽區分局柳陂派出所民警付克龍酒駕,竹溪縣工商局經濟檢查大隊副隊長夏彥酒駕,竹山縣溢水鎮中心學校教師袁懷群酒駕,除了公安部門給的處罰,紀委監委分別給予他們黨內警告處分。
除了上述幾個城市,瀟湘晨報記者梳理發現,四川、山東、河南、湖南等地均有黨員干部或者公職人員因酒 " 挨板子 " 的案例。
解讀
黨員干部酒駕醉駕處理結果為何各不相同
黨員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除了法律上的制裁,為何會受到黨紀政務處分?這些處分的依據又是什么?
黨章規定,黨員應當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章規定了對違法犯罪黨員的紀律處分,比如 " 黨員依法受到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應當追究黨紀責任的 ",黨組織可以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黨紀嚴于國法,黨員酒駕觸犯了法律,必然也觸碰了黨紀的紅線。
那么為什么對酒駕、醉駕的處分,有的是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等黨紀輕處分,而有的則要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呢?
酒后駕駛機動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關于 " 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其他違法行為,影響黨的形象,損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應當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處分 " 的規定,酒后駕駛行為與黨員的身份極不相符,影響了黨的形象,應當給予當事人相應的黨紀處分,但不一定開除黨籍。大多數情況下,酒后駕駛行為屬于一般違紀,可以給予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等黨紀輕處分。
醉酒駕駛機動車則構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的危險駕駛罪。《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定:" 嚴重觸犯刑律的黨員必須開除黨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 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 " 應當開除黨籍。《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 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所以,如果達到醉酒駕駛標準,依據上述規定就應當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需要注意的是,對因醉酒駕駛被免予刑事處罰的黨員干部,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也應給予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
監察體制改革后,監督范圍擴大到了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根據監察法的規定,監察機關的監督職責就包括對公職人員模范遵守憲法法律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法的公職人員,監察機關應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政務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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