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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 熱點問答 個人從國外代購商品在微信上賣交個人所得稅嗎?
202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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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寧夏熱點問答
答:經營所得,包括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體工商戶包括其他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以下簡稱生產經營)取得的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的各項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其他收入。所以,個人從外國代購商品通過微信進行銷售取得的收入應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轉載連接:http://ningxia.chinatax.gov.cn/art/2022/6/27/art_10996_2698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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