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類
1.納稅信用評價結果一般在什么時間公布?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0號)第二十三條規定:“稅務機關每年4月確定上一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并為納稅人提供自我查詢服務。”
2.納稅人對于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應如何處理?
答:納稅人對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在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確定的當年內,填寫《納稅信用復評(核)申請表》,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復評。
3.納稅人在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納稅信用補評?
答:納稅人因以下情形解除,或對當期未予評價有異議的,可填寫《納稅信用補評申請表》 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補充納稅信用評價。
(1)因涉嫌稅收違法被立案查處尚未結案的;
(2)被審計、財政部門依法查出稅收違法行為,稅務機關正在依法處理,尚未辦結的;
(3)已申請稅務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尚未結案的。
溫馨提示:納稅人可在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公布后的任意時間申請補充該年度納稅信用評價,但只能在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公布后的當年內申請該年度納稅信用復評。
4.納稅人因稅務機關按照“首違不罰”的相關規定不予行政處罰的,是否會納入納稅信用評價?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信用評價與修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1號)第四條的規定:自2021年度納稅信用評價起,稅務機關按照“首違不罰”相關規定對納稅人不予行政處罰的,相關記錄不納入納稅信用評價。
5.江蘇省個體工商戶是否可以參與納稅信用評價?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4號)第四條規定:“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的個體工商戶,可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自愿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參照企業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參加評價,并在以后的存續期內適用國家稅務總局納稅信用管理相關規定。對于已按照省稅務機關公布的納稅信用管理辦法參加納稅信用評價的,也可選擇沿用原納稅信用級別,符合條件的可申請辦理留抵退稅。”
我省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的個體工商戶,可自2022年4月1日起,自愿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參照企業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參加評價,以后年度自動納入評價,無特殊情況不得退出。
6.今年納稅信用評價是否有新變化?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2024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稅總納服發〔2024〕19號)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助力新設立經營主體盡早提升信用級別,納入納稅信用管理已滿12個月但因不滿一個評價年度而未參加年度評價的納稅人可申請納稅信用復評;稅務機關在次月依據其近12個月的納稅信用狀況,確定其信用級別,并提供查詢服務,幫助新設立經營主體更快積累信用資產。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下一年度起評分提高1分,連續評為A級的可累積提高(起評分最高不超過100分),提升A級納稅人的容錯空間。
操作類
7.如何在電子稅務局查詢納稅信用評價結果?
答:(1)登錄江蘇省電子稅務局,點擊【我要查詢】→【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查詢】,選擇評價年度,點擊【查詢】,即可查詢到納稅信用評價結果。
8.納稅人如何在電子稅務局申請納稅信用復評、補評?
答:登錄江蘇省電子稅務局,點擊【我要辦稅】→【納稅信用】→【信用管理】,進入此功能,選擇“復評申請”或“補評申請”進入對應功能進行納稅信用復評、補評操作。


9.企業的第一季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申報錯誤了,如何在電子稅務局上進行更正操作?
答:以“企業業務”身份登錄電子稅務局,點擊首頁左側“常用功能→稅費繳納(申報、更正、作廢)”,進入后再次點擊“更正申報”,選擇“申報表種類”后點擊“查詢”,選擇需要更正的申報數據信息,點擊操作欄“更正申報”。進入更正界面后,點擊“數據初始化”→“修改”,填寫需要修改的地方,填寫完畢后保存,核實完畢后點擊“申報”。最后提示“申報成功”后代表已經完成更正申報。若存在補繳稅款的情況,需點擊“涉稅查詢”可以將剩余更正后未繳納的稅款進行補繳。


10.企業的季度財務報表填報錯誤了,如何在電子稅務局上進行更正操作?
答:以“企業業務”身份登錄電子稅務局,進入【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財務報表月(季)申報】模塊,點擊左側“涉稅查詢”,選擇“申報日期”后點擊“查詢”,找到對應的季度財務報表,點擊“申報作廢”。之后重新進入稅款所屬期按照正常流程修改申報財務報表提交申報即可。

11.2023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填寫存在錯誤或者漏填了,應如何處理?
答: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點擊首頁的【專項附加扣除】專欄或【辦&查】的【專項附加扣除】,在“年度”欄選擇【2023】,如發現存在信息填寫錯誤的,點擊【修改】/【作廢】進行更正;如發現存在漏填的,可點擊對應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補填寫。




12.收到社保費逾期申報責令限改通知書,企業未按時申報繳納社保費,應如何補申報操作?
答:使用電子稅務局申報的用人單位可以通過【單位社保費申報】模塊申報,申報成功后再通過【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社保費申報-單位社保費集成應用-申報繳費-申報繳費查詢】模塊繳費。
使用社保費管理客戶端申報的用人單位可以通過【社保費申報-日常申報】模塊申報,申報成功后再通過【費款繳納-繳費】模塊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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