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一次性扣除政策,應如何享受?如何填報?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號)等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企業名單由省級及省級以上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確定。 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減稅[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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譜寫稅收現代化
回望百年,稅收發展始終與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的輝煌歷史緊密相連、同頻共振。在黨的堅強領導下,我國稅收事業不斷發展壯大,在經濟社會發展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稅收現代化,北京市[詳情]
20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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