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推動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進百城入萬企 助力中小企業提質增效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關于聚焦中小企業質量提升開展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是市場監管總局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質量基礎設施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體舉措,也是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政府工作報告的專項行動。同時,還是市場監管總局“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十大專項行動之一。 中小企業,服務[詳情]
202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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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中間判斷為小型微利企業的,預繳期限如何確定?
答:為了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從2016年4月開始,小型微利企業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因此,如果按月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在年度中間4月、7月、10月的納稅申報期進行預繳申報時,按照規定判斷為小型微利企業的,自下一個申報期起,其納稅期限將統一調整為按季度預繳。同時,為了避免年度內頻繁調整納稅期限,《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規定,一經調整為按季度預繳,當年度內不再變更。 小微企業納稅,納稅[詳情]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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