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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 熱點問答 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后原定額是否可以沿用?
2023-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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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寧夏熱點問答
答:對于定期定額征收的個體工商戶,原經營者應當在變更之前,按照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注銷規定清稅。
經營者變更之后,定期定額予以保留。新經營者應繳稅款從原經營者清稅的次日起延續。如果原經營者清稅時點在稅款屬期當中,未繳納整個屬期稅款,新經營者在稅款屬期結束后,通過更正申報方式補充申報繳納當期稅款。如果原經營者清稅時點在稅款屬期最后一日,已完整繳納整個屬期稅款,新經營者自下一個稅款屬期開始正常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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