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修訂《廣東省稅務系統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保障和監督廣東省各級稅務機關依法履行行政處罰職責,保護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及其他涉稅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公布,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6號修改)、《納稅擔保試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1號公布)、《非居民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稅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9號公布)、《稅收票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8號公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規則》(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8號公布)等有關規定,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決定對《廣東省稅務系統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7號公布)進行修訂。
現將修訂后的《廣東省稅務系統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予以公告。本公告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修訂〈廣東省稅務系統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7號)同時廢止。 廣東省,稅務行政[詳情]
202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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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門相關負責人解讀階段性“免減緩”政策
2月20日,財政部、人社部、住建部、稅務總局、醫保局等五部門相關負責人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為企業階段性“免減緩”社保、醫保和住房公積金政策可為企業大量減負,相關政策對于基金影響總體可控,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有保障。 “免減緩”政策,減稅[詳情]
20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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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相伴企業創新路
一個個項目動工建設,一座座新廠房拔地而起……眼下,在“北國春城”長春,創業創新熱潮處處涌動。長春市稅務部門以落實《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為契機,全力打造辦稅更快、服務更好的稅收營商環境,為企業創新發展貢獻稅務力量。 吉林,企業所得稅[詳情]
202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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