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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購買的固定資產既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又用于免征增值稅項目,其進項稅額能否抵扣?
202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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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熱點問答
所述情形不屬于“專用”情形,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文件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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