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稅收依據是什么
㈠公需說。
也叫公共福利說。十七世紀初,以德國重商主義官方學派為代表的經濟學家提出了一種稅收依據理論。本文認為,國家責任在于滿足公共需求,提高公共福利,而國家要盡其所能,必須具備各種必要的物質資料,這就產生了政府的公共需求,稅收就是滿足公共需求的物質條件。另外一方面,稅收存在的客觀依據是源于社會的公共需求,否則,稅收就不必存在了。提出提高公共福利作為稅收依據是一種較為進步的稅收理論。那時代表著資本主義初期資產階級反對君主專制國家橫征暴斂,任意使用稅收權利的思潮。
㈡交換意見。 企業稅收,稅收依據[詳情]
2021/5/27
43
稅收數據賦能“精細服務” 加速釋放市場主體活力
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現代化稅務建設提供了實踐指導。上海稅務部門以“建設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應用效能的智慧稅務”為總體目標,把“便民利民”放在第一位,把“以數治稅”理念貫穿始終,運用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將規模大、類型多、價值高、顆粒度細的海量稅收數據嵌入業務流程,在政策宣傳、事項辦理中實現為納稅人繳費人精準畫像、主動推送、分類管理,有力推動了稅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了稅收營商環境,為釋放市場主體活力加注了“催化劑”和“稅動力”。 上海市,稅收服務[詳情]
2021/7/31
29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四次修正) 公司法對一人公司的特別規定,公司法人變更,公司法人變更的基本流程,公司法人變更登記,公司法人變更后果嚴重,公司法人變更后果嚴重嗎,公司法人變更流程,公司法人變更需要多少費用,公司法人變更需要哪些資料,公司法人[詳情]
2022/8/11
45
同一憑證上記載不同的經濟事項應如何計稅貼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1988)財稅字第255號文件規定:“第十七條 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目稅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后按合計稅額貼花; 計稅貼花,納稅[詳情]
2021/7/1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