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降費政策操作指南: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政策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5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減稅,貴州省[詳情]
20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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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熱點問題解答
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應稅憑證、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與我們生產,生活相關 月盛財稅,上海稅務,印花稅,稅收優惠,增值稅[詳情]
20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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