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注意操作細節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最近發布《關于繼續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39號),在《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 創業,就業稅收優惠[詳情]
202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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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中間判斷為小型微利企業的,預繳期限如何確定?
答:為了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從2016年4月開始,小型微利企業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因此,如果按月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在年度中間4月、7月、10月的納稅申報期進行預繳申報時,按照規定判斷為小型微利企業的,自下一個申報期起,其納稅期限將統一調整為按季度預繳。同時,為了避免年度內頻繁調整納稅期限,《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規定,一經調整為按季度預繳,當年度內不再變更。 小微企業納稅,納稅[詳情]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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