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其計算銷售額比重時,銷售額都包括哪些?
答: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第二條規(guī)定:
(一)《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七條關于加計抵減政策適用所稱“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其中,納稅申報銷售額包括一般計稅方法銷售額,簡易計稅方法銷售額,免稅銷售額,稅務機關代開發(fā)票銷售額,免、抵、退辦法出口銷售額,即征即退項目銷售額。 代開發(fā)票銷售額,增值稅[詳情]
2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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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改革推動公證事業(yè)高質量發(fā)展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曹建明率全國人大常委會公證法執(zhí)法檢查組來滬開展執(zhí)法檢查,市委書記李強昨天與執(zhí)法檢查組一行舉行座談。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蔣卓慶、全國人大監(jiān)察和司法委副主任委員張?zhí)K軍出席有關活動。 上海市[詳情]
202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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