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督查公告
為進一步推動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決定于2021年10月13日至22日組織開展第二批稅收重點工作督查,對吉林、上海、浙江、湖北、廣東、四川、云南、新疆、深圳、陜西等10個省(區、市)稅務局開展實地督查。2021年稅收重點工作督查重點圍繞減稅降費及相關稅費優惠政策落實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等方面開展。歡迎納稅人、繳費人以及社會各界通過國家稅務總局門戶網站互動交流欄目下“互聯網+稅務督查”平臺,反映稅務機關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或者提出意見建議。留言網址:hd.chinatax.gov.cn/jzxx/internetcontrol.html。 稅務稽查[詳情]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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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資者取得境內股息、分紅的稅收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的所得(同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即對非居民企業取得境內居民企業(含在境內及境外上市企業及非上市企業)股息分紅應按10%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法規解讀,稅收處理[詳情]
202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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