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修訂《廣東省稅務系統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保障和監督廣東省各級稅務機關依法履行行政處罰職責,保護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及其他涉稅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公布,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6號修改)、《納稅擔保試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1號公布)、《非居民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稅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9號公布)、《稅收票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8號公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規則》(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8號公布)等有關規定,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決定對《廣東省稅務系統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7號公布)進行修訂。
現將修訂后的《廣東省稅務系統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予以公告。本公告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修訂〈廣東省稅務系統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7號)同時廢止。 廣東省,稅務行政[詳情]
202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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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系統開展2021年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春雨潤苗”專項行動成效初顯
小微穩,市場活;小微興,百業旺。
不久前召開的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電視電話會議指出,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作為產業鏈供應鏈的“毛細血管”和市場的“神經末梢”,對完善我國產業和市場體系發揮了獨特而重要的作用。一直以來,小微企業都是發展的生力軍、就業的主渠道、創新的重要源泉,但因自身抗風險能力較弱,小微企業更容易受到外部不利因素的沖擊,生產經營仍面臨較大困難,呵護小微企業成長是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的重要內容,是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關鍵之舉。
今年5月,作為“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稅務總局與全國工商聯聯合開展2021年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春雨潤苗”專項行動,推出“惠苗政策進萬家”“助苗服務優體驗”“護苗成長促發展”3大類主題活動12項行動措施,幫助小微企業紓困發展,各地稅務部門按照稅務總局部署,與各地工商聯密切配合,共同促進“春雨潤苗”專項行動起好步、帶好頭、出好彩。
助力小微企業[詳情]
202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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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稅務系統優化納稅服務辦好惠民實事
芳菲四月,春意正濃。河北省稅務系統以第30個全國稅收宣傳月和連續第八年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為契機,圍繞“稅收惠民辦實事,深化改革開新局”和“優化執法服務,辦好惠民實事”主題,采取多種形式、多項舉措,用心解讀稅費優惠政策和便民辦稅服務措施,扎扎實實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不斷提升納稅人繳費人滿意度和獲得感。 納稅服務,河北省[詳情]
20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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