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稅收現代化 服務高質量發展
稅收事業作為黨百年奮斗歷程的重要組成部分,薪火相傳、生生不息,奮力譜寫了初心不改、利國為民的稅收華章。
百年來,黨在團結帶領人民進行革命、建設和改革的接續奮斗中,根據形勢任務的發展,審時度勢提出了一系列稅收政策、措施和主張,對促進政治、經濟、社會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發揮了重要作用。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稅收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強調要發揮稅收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為推動稅收改革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國家稅務總局黨委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稅收工作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確立了以“帶好隊伍、干好稅務”為主要內容的新時代稅收現代化建設總目標,提出并不斷充實完善了“六大體系”的具體目標內容,堅持一張藍圖繪到底、錨定目標不放松,堅持不斷探索勇創新、埋頭苦干抓落實,推動稅收事業在現代化發展之路上奮力前行。 推進稅收,提高服務[詳情]
202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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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面向特色功能區的“稅務藍服務站”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聯合青島藍谷管理局成立“稅務藍服務站”。作為青島市稅務局面向功能區設立的首家服務站,該服務站堅持黨建引領,通過提供“個性化”涉稅輔導、“針對性”稅收分析、“全方位”稅收評估、“全職能”納稅服務,致力于打造支部共建、財稅合力的涉稅服務品牌。 青島[詳情]
202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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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稅降費政策操作指南: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政策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5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減稅,貴州省[詳情]
20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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