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關于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郵寄納稅申報的通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郵寄納稅申報辦法》(國稅發〔1997〕147號印發,根據2018年6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部分稅務部門規章的決定》修正)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有關規定,現將納稅人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郵寄納稅申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適用范圍 匯算清繳,納稅申報[詳情]
20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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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面向特色功能區的“稅務藍服務站”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聯合青島藍谷管理局成立“稅務藍服務站”。作為青島市稅務局面向功能區設立的首家服務站,該服務站堅持黨建引領,通過提供“個性化”涉稅輔導、“針對性”稅收分析、“全方位”稅收評估、“全職能”納稅服務,致力于打造支部共建、財稅合力的涉稅服務品牌。 青島[詳情]
202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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