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2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其納稅年度內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國家稅務總局,2022年第1號,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年度匯算,稅前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公益性捐贈,企業年金,商業健康保險費,年度匯算退稅,年度匯算補稅[詳情]
202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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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的社保費什么時間可以繳納?
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的社保費什么時間可以繳納? 2022年度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費日常繳費于2022年1月1日正式開啟。 2022年度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費日常繳費時間,靈活就業人員, 2022年社保費日常繳費時間[詳情]
202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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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關于發布《京津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公告
為進一步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有效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行使,切實保護稅務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8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稅務執法實際,制定《京津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京津冀協同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稅務登記管理辦,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詳情]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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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人員的大額提成,怎么籌劃個稅
隨著金三大數據、國地稅合并以及社保的深入普及等國家各項監管力度的加強,對企業合法合規的要求程度越來越高,同時,隨著發票合規性監管時代的來臨,企業已全面進入“稅收強制規范”的時期。那么,作為每個公司都不 個稅,籌劃個稅[詳情]
202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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