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人員是否可以申請緩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2020年07月15日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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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2021年可繼續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對2020年未繳費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1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 養老保險費,養老[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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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部分事業單位專項招聘2021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公告
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退役軍人事務部 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關于印發〈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暫行辦法〉的通知》(退役軍人部發〔2018〕56號)《上海市退役軍人事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本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滬退役軍人辦〔2021〕3號)和《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滬人社規〔2019〕15號)的有關規定,經批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本市部分事業單位面向2021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進行專項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上海市,退役士兵[詳情]
202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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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其計算銷售額比重時,銷售額都包括哪些?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第二條規定:
(一)《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七條關于加計抵減政策適用所稱“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其中,納稅申報銷售額包括一般計稅方法銷售額,簡易計稅方法銷售額,免稅銷售額,稅務機關代開發票銷售額,免、抵、退辦法出口銷售額,即征即退項目銷售額。 代開發票銷售額,增值稅[詳情]
2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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