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軟件業務功能規范
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軟件業務功能規范 目錄 1編寫目的3 2基本原則3 3業務標準3 3.1申報范圍3 3.2業務流程4 3.3功能需求14 4技術要求23 4.1數據傳輸安全要求23 4.2身份認證證書應用要求23 4.3回執實現要求24 4.4符合稅務系統應用系統技術架構和相關規范標準24 個人所得稅,所得稅[詳情]
20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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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企業2021年補繳了2019年的房產稅,想問一下企業所得稅如何處理?可以在2021年扣除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的規定:“六、關于以前年度發生應扣未扣支出的稅務處理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房產稅,納稅[詳情]
20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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