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施策 優化營商環境
近日,在吉林省人民政府召開的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會議上,吉林省省長韓俊充分肯定了吉林省稅務系統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方面的做法,并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加強交流,力爭取得更大成效。
吉林省稅務系統以納稅人繳費人的需求為導向,縱深推進“放管服”改革,為市場主體發展創造了寬松便利的稅收營商環境,助力更多企業“翻山越海”來投資。 吉林省,優化營商環境[詳情]
202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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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取得房屋拆遷補償款該不該交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第七條規定,納稅人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與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掛鉤的,應按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財政補貼收入,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增值稅[詳情]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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