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業的最新稅收優惠政策是什么?需要符合什么條件?
答:第一,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二、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稅收優惠,小型微利企業[詳情]
20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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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稅函[2021]32號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關于做好2021年減稅降費政策精準落實工作的通知
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也是新發展階段上海稅收現代化新征程邁出堅實第一步的關鍵之年,做好今年的減稅降費工作意義和責任重大。本市各級稅務機關要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減稅降費決策部署,按照稅務總局關于落實2021年稅費優惠政策工作要求,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主動擔當作為,創新工作方式,精準落實各項減稅降費政策,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以優異成績慶祝建黨100周年。為促進今年減稅降費政策精準落實,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上海財稅,上海財稅法規[詳情]
202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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