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意見規范財政補貼資金管理
近日,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等八部門聯合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的實施意見》,到2023年,所有直接兌付到人到戶的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原則上均實現通過“一卡通”方式發放,清理整合補貼政策和資金、規范代發金融機構、搭建集中統一發放平臺。
意見指出,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是指按照黨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由各級政府預算安排,直接發放給城市居民和農民等特定補貼對象,主要用于實現特定政策目標的各類補貼資金(不含社會保險和教育類資金)。“一卡通”發放,是指各級政府相關部門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將補貼資金直接匯入補貼對象銀行卡(含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存折的發放方式。 河北省,補貼[詳情]
20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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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修訂《廣東省稅務系統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保障和監督廣東省各級稅務機關依法履行行政處罰職責,保護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及其他涉稅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公布,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6號修改)、《納稅擔保試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1號公布)、《非居民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稅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9號公布)、《稅收票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8號公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規則》(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8號公布)等有關規定,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決定對《廣東省稅務系統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7號公布)進行修訂。
現將修訂后的《廣東省稅務系統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予以公告。本公告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修訂〈廣東省稅務系統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7號)同時廢止。 廣東省,稅務行政[詳情]
202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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