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招讓“業務招待費”納稅籌劃達到極致
第一招:正確核算業務招待費 1.因業務開展的需要,招待客戶就餐,會計核算上列招待費; 2.員工食堂就餐、活動聚餐、加班聚餐,會計核算上列職工福利費; 3.員工出差就餐,在標準內的餐費,會計核算上列差旅費; 4.企業組織員 納稅,納稅籌劃[詳情]
202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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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加計抵減15%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7號)規定:
“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15%政策)。
二、本公告所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 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納稅人[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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