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黑龍江省一家大型企業,近期已全額繳納了5、6月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費,請問能否退還多繳的社保費?
答:按照《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9號)規定,各省(除湖北省外)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征收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6月底。 保險費,社保費[詳情]
作為采選洗一體化的礦山企業,既生產原礦產品又生產選礦產品,如何申報繳納資源稅?
答:資源稅法第三條規定,應稅產品為礦產品的,包括原礦和選礦產品。也即,資源稅的征稅對象包括原礦和選礦。如何平衡原礦、選礦的稅負,是資源稅必須解決的問題。資源稅改革試點期間,我們通過設置折算率、換算比,較好地實現了原礦和選礦之間的稅負公平。資源稅立法將設置折算率、換算比的做法,改為授權各省根據本省應稅資源的品位、開采條 資源稅,納稅[詳情]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4號)第一條明確,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 企業所得稅,所得稅[詳情]
最近,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在電子稅務局新增“跨省房土兩稅稅源網上采集和申報繳納”功能,將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事項的網上辦理覆蓋面從長三角區域擴大到全國范圍。 上海市,房土稅,網上繳納[詳情]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關于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繳納渠道的通告(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通告2021年第10號)
為進一步便利我省城鄉居民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兩險”)繳費業務,自2021年6月19日起,稅務部門拓寬了“線上、線下”等多元化繳費渠道,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保險費繳納,保險費[詳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2020年所得稅有關事項的公告
為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緩解其生產經營資金壓力,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現就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2020年所得稅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小型微利,個體工商戶[詳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八號)規定:“第四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 個人所得稅,納稅[詳情]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規定:“三、自2018年1月1 增值稅,繳納增值稅[詳情]
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件等自產貨物同時提供建筑、安裝服務是否屬于混合銷售?如何繳納增值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規定:“一、納稅人 納稅人,營業稅[詳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第七條規定:“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車船的登記地或者車船稅扣繳義務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辦理登記的車船,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車船稅,納稅[詳情]
答: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一、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二)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 增值稅,養老增值稅[詳情]
企業改制,改制后公司承受原企業土地、房屋權屬的,是否需要繳納契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執行企業 事業單位改制重組有關契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7號)規定:“一、企業改制 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關規定整體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業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原企業投資主體存續并在改制(變 繳納契稅,企業繳納契稅[詳情]
企業捐贈給貧困人員的物資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嗎?有文件可以參考嗎?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企業扶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公告2019年第49號)文件規定:“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目標脫貧地區的扶貧捐贈支出,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在政策執行期限內,目標脫貧地區實現脫貧的,可繼 扶貧所得稅,所得稅[詳情]
個人獨資企業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息、股息等,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呢?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執行口徑的通知》(國稅函〔2001〕84號)第二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紅利,不并入企業的收入,而應單獨作為投資者個人取 個人所得稅,所得稅[詳情]
企業改制,改制后公司承受原企業土地、房屋權屬的,是否需要繳納契稅?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執行企業 事業單位改制重組有關契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7號)規定:“一、企業改制 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關規定整體改制,包括非公 契稅政策,企業所得稅[詳情]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后契稅 房產稅 土地增值稅 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3號)第四條規定,個人出租房屋的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計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稅費不包括本次出租繳納的增值稅。個人轉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稅額,在計算轉租所得時予以扣除。 房屋租賃稅收,個人所得稅[詳情]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1986)財稅地字第8號)規定:“二十一、關于基建工地的臨時性房屋,應否征收房產稅凡是在基建工地為基建工地服務的各種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辦公室、食堂、茶爐房、汽車房等臨時性房屋,不論是施工企業自行建造還是由基建單位出資建造交施工企 房產稅,征收房產稅[詳情]
答:需要,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其他收入等。 企業所得稅法,增值稅[詳情]
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政策,也可以惠及按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繳費的職工和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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