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持有乙公司100%股權,2019年10月份甲公司與丙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雙方約定股權轉讓價格為800萬元,丙公司按協議規定分別于10月份、12月份支付股權轉讓款300萬元、500萬元,但由于資料準備不齊全原因, 股權轉讓,稅收風險[詳情]
關于北京證券交易所稅收政策適用問題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3號
為支持進一步深化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稱新三板)改革,將精選層變更設立為北京證券交易所(以下稱北交所),按照平穩轉換、有效銜接的原則 財政部,稅務總局,北交所,北京證券交易所,新三板[詳情]
免費解答各種疑問
注冊前先核名,大幅提高成功率
手機號僅用于接收結果,請放心填寫
請選擇您要咨詢的問題
為您解答各種疑問
手機號僅用于接收結果,請放心填寫
為您解答各種疑問
手機號僅用于接收結果,請放心填寫
免費回撥
手機號僅用于接收結果,請放心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