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支持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發展進口稅收政策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財政部各地監管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
為落實《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支持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發展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1〕4號,以下稱《通知》),現將政策管理辦法通知如下: 浙江省,稅收政策[詳情]
202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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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增值稅稅率調整后,對增值稅發票開具是如何規定的?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已按原16%、10%適用稅率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先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后,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增值稅,企業增值稅[詳情]
20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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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關于納入實名制管理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名單的公告
摘要:依據《涉稅專業服務監管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3號發布)、《涉稅專業服務信息公告與推送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2號發布),現將未經行政登記的稅務師事務所名單公告。未經行政登記不得使用“稅務師事務所”名稱,不能享有稅務師事務所的合法權益。 涉稅,天津稅務局[詳情]
202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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