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投資損失稅前扣除需要留存哪些資料?
根據 國家稅務總局 2018年第1 號公告 ,企業 在向稅務機關 申報 扣除 資產 損失 之后 ,只需填寫 年度 所得稅申報 表《資產 損失 稅前扣除 和納稅調整 明細表 》,無需 提交 有關 資產 損失 的資料 ,相關資料由企業 留存 備查 。 股權投資,稅前扣除[詳情]
20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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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銷售如何加價
藥品銷售如何加價
醫保藥品加價率,藥品加價率不能超過多少,國家藥品加價率,藥品一般加價多少[詳情]
202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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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最新條例
國務院令第36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四十三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經法定的審批機關批準減稅、免稅的納稅人,應當持有關文件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稅、免稅手續。減稅、免稅期滿,應當自期滿次日起恢復納稅。
享受減稅、免稅優惠的納稅人,減稅、免稅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告;不再符合減稅、免稅條件的,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未依法納稅的,稅務機關應當予以追繳。 免稅優惠,納稅義務[詳情]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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