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國家稅務總局 2018年第1 號公告 ,企業 在向稅務機關 申報 扣除 資產 損失 之后 ,只需填寫 年度 所得稅申報 表《資產 損失 稅前扣除 和納稅調整 明細表 》,無需 提交 有關 資產 損失 的資料 ,相關資料由企業 留存 備查 。 股權投資,稅前扣除[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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