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時,可以減除的扣除項目有哪些?
答: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因此,年度匯算時四項綜合所得收入加總后可減除的項目有:(1)基本減除費用6萬元;(2)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3)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4)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包括個人繳付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 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詳情]
2021/6/28
24
財務報表 項目 能互相 抵銷 嗎?
答:財務報表 項目 應以總額 報告 ,資產 和負債 、收入 和費用 應直接 計入 當期 利潤 。
利潤 項目 和損失 項目 的金額 不能 相互 抵銷 ,即不能 以凈額 報告 ,但企業 會計準則 另有 財務報表,財務[詳情]
2021/6/17
53
高新技術可享受優惠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 高新技術[詳情]
2021/7/12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