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發布〈研發機構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管理辦法〉的公告》的解讀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號,以下簡稱財稅6號公告)和《財政部?商務部?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執行研發機構采購設備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1號,以下簡稱91號公告)的規定,延長研發機構采購國產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政策的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為便于研發機構辦理國產設備退稅,我們修訂發布了《研發機構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解讀如下: 研發機構,退稅管理,[詳情]
202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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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詳情 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政策常見問答(一)
1.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實施期限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答:按照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文件規定,2020年2-12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免征中小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2020年2-6月,各省(除湖北省外)減半征收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2020年2-6月,湖北省免征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 社會保險,社保[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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