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人員在征收稅款或者查處稅收違法案件時未按規定回避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稅務人員在征收稅款或者查處稅收違法案件時未按規定回避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稅務人員,征收稅款,查處稅收違法案件時,未按規定回避,法律責任 [詳情]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5號)規定,納稅人以所有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包括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合計銷售額,判斷是否達到免稅標準。同時,小規模納稅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在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仍未超過15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可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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