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的公告
幫助傷殘人員康復或者恢復殘疾肢體功能,現對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的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政策明確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居民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 殘疾人稅收優惠,企業所得稅[詳情]
20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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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深圳市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相關稅前扣除及免征標準的通告
根據我市統計部門發布的《2020年深圳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數據公報》,2020年度深圳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139436元,折算成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1620元(四舍五入取整數)。現對我市解除勞動關系一次性補償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標準、住房公積金和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進行調整,通告如下: 深圳市,個人所得稅[詳情]
20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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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一次性扣除政策,應如何享受?如何填報?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號)等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企業名單由省級及省級以上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確定。 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減稅[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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