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對于甘肅省稅務局的最新文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黨委宣傳、網信、發展改革、教育、科技、工業和信息化、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國資、廣電、統計、移民管理、中醫藥、外匯、知識產權部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 最新文件,[詳情]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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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方開具的紅字發票,是否需要交給購買方?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的規定,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由購買方填寫信息表,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增值稅,企業增值稅[詳情]
202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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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某工程有限公司享受疫情防控稅率優惠政策
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稅率,稅率優惠[詳情]
202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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