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的公告》的解讀
最近,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7號,以下簡稱本公告),明確了6項企業所得稅政策操作執行口徑。這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的具體措施,是推進精確執法、精細服務、精準監管、精誠共治的具體體現。現就該公告具體內容解讀如下: 企業所得稅,所得稅[詳情]
于轉發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特定區域技術轉讓企業所得稅試點政策的通知
一、總體要求 試點政策是“兩區”建設方案的重要內容,本市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刻認識試點政策對我市科技創新發展的重大意義。抓住機遇,主動擔當,密切配合,加強協作,確保政策落實到位、試點取得顯著成效。 技術轉讓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試點[詳情]
疫情防控期間,債權申報期限如何確定?如何視情靈活安排債權人會議以及相應的通知方式?
疫情防控期間,債權申報期限如何確定?如何視情靈活安排債權人會議以及相應的通知方式? 疫情防控,債權申報期限,靈活安排,債權人會議,通知方式[詳情]
1.小規模納稅人需要異地預繳增值稅,若月銷售額不超過15萬元,是否還需要預繳稅款? 答:自2021年4月1日起,按照現行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稅稅款的小規模納稅人,凡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的,當前無需預繳稅款。 增值稅,問答[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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