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收回已核銷的貸款,應當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答:銀行收回已核銷的以攤余成本計量的貸款,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貸款”科目,貸記“貸款損失準備”科目;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貸記“貸款”科目;借記“貸款損失準備”科目,貸記“信用減值損失”科目;或者采用簡化處理,即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貸記“信用減值損失”科目。[詳情]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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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抬頭的通訊費發票能否在稅前列支?
非應稅項目支出,對方為個人的,以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既然以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足以,外部憑證是否合規,甚至是否取得,在稅前扣除事項還有那么重要嗎?[詳情]
202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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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詳情 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政策常見問答(一)
1.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實施期限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答:按照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文件規定,2020年2-12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免征中小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2020年2-6月,各省(除湖北省外)減半征收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2020年2-6月,湖北省免征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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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政策常見問答(二)
1.請問這次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實施期限政策涉及的是哪幾項社保費?
答:按照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實施期限政策規定,減免的社保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統稱企業三項社保費,不包括職工醫療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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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享受資源稅優惠政策時是否需要備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源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4號)規定:“三、納稅人享受資源稅優惠政策,實行“自行判別、申報享受、有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另有規定的除外。納稅人對資源稅優惠事項留存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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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銷售單位發票專用章的發票報不了賬怎么辦?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規定:“二、納稅人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票樣見附件),屬于稅務機關監制的[詳情]
20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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