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局下發的《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第二條第(八)項規定: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可暫免征個人所得稅。該文件仍然有效。即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詳情]
20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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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第二條第(六)項規定,個人轉讓自用達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詳情]
20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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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的,應按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按照當期銷售額計算當期應納稅額,并按9%的適用稅率抵扣已預繳的稅款。預繳未抵扣的稅款可結轉下一年度繼續抵扣。[詳情]
20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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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再保險、不動產租賃和非學歷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68號)規定,一般納稅人提供非學歷教育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另外,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非學歷教育服務,包括學前教育、各類培訓、演講、講座、報告會等。[詳情]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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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四十五條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因此,您公司上述業務應一次性確認收入計繳增值稅。[詳情]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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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具<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0號)規定,申請人申請開具《稅收居民證明》應當提交以下申請表和資料[詳情]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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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詳情]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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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從2014年開始,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時就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年度結束后,再統一匯算清繳,多退少補。上述規定一直沒有改變。[詳情]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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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由稅務機關具體核定。納稅人在4、7、10月申報時,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系統將提示按季預征。申報期結束后,主管稅務機關將根據申報情況篩查需要調整納稅期限的納稅人,并聯系納稅人辦理調整事項;納稅人也可聯系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調整。年度結束后,原則上在小型微利企業擴大優惠力度期限內,不再調整納稅期限。[詳情]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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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為了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從2016年4月開始,小型微利企業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因此,如果按月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在年度中間4月、7月、10月的納稅申報期進行預繳申報時,按照規定判斷為小型微利企業的,自下一個申報期起,其納稅期限將統一調整為按季度預繳。同時,為了避免年度內頻繁調整納稅期限,《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規定,一經調整為按季度預繳,當年度內不再變更。[詳情]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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