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最新文件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關于2025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失業保險費 工傷保險費繳費基數上下限調整的通告
2025-10-16
5
來源:甘肅最新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關于2025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失業保險費 工傷保險費繳費基數上下限調整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通告2025年第4號
根據《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甘肅省財政廳 甘肅省統計局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關于公布2025年度甘肅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261號)相關要求,現將2025年度全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基數上下限調整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調整范圍以及口徑
(一)調整范圍:2025年度在我省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以靈活就業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二)調整口徑:用人單位繳費基數上限由預設的22900元/月調整為22014元/月,下限由預設的4600元/月調整為4403元/月。
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上限由預設21582元/月調整為22014元/月,下限由預設的4317元/月調整為4403元/月。
以上基數上下限使用期限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調整方式
我省2025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繳費基數上下限調整工作于10月份啟動,由稅務部門統一進行系統參數調整,繳費人按系統生成的數據進行申報繳費。
(一)用人單位繳費基數上下限調整。2025年1月至9月用人單位按預設基數上下限多繳的差額部分,稅務部門將于10月開始退費。
1.調整退費。用人單位申報的2025年度職工工資低于4403元/月的、在4403元/月至4600元/月之間的、在22014元/月至22900元/月之間的或高于22900元/月的,用人單位可以申請退付2025年1月至9月繳費的差額部分,年度工資在4600元/月和22014元/月之間的,不作調整。
比如:2025年度已申報的年度工資為4000元/月,2025年10月退費金額=(4600-4403)×費率×實繳月數(2025年1-9月實際繳費月數);
2025年度已申報的年度工資為4500元/月,2025年10月退費金額=(4600-4500)×費率×實繳月數(2025年1-9月實際繳費月數);
2025年度已申報的年度工資為22500元/月,2025年10月退費金額=(22500-22014)×費率×實繳月數(2025年1-9月實際繳費月數);
2025年度已申報的年度工資為23000元/月,2025年10月退費金額=(22900-22014)×費率×實繳月數(2025年1-9月實際繳費月數)。
2.退費方式。基數上下限調整涉及的退費,均由稅務部門征收系統自動產生退費清冊,用人單位通過稅務大廳前臺依申請辦理,按社保費退費業務規則由社保經辦機構完成費款退付,基數上下限調整退費業務不需要調減已申報的年度工資。
(二)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下限調整。靈活就業人員2025年1月至9月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低于4403元/月的,需要進行差額補繳,稅務部門將于10月開始補差,補差費款由稅務征收系統自動產生。
1.應補繳費款。2025年10月應補繳金額=(4403-原繳費基數)×20%×實繳月數(2025年1-9月實際繳費月數);
比如:靈活就業人員胡某,2025年1-9月均正常繳費,繳費基數為4350元/月;
2025年10月應補繳金額=(4403-4350)×20%×實繳月數(2025年1-9月實際繳費月數)。
2.繳費渠道。通過開通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業務的銀行網點自行補繳差額部分,具體為工商銀行、郵儲銀行、甘肅銀行、蘭州銀行、農商銀行、招商銀行全省范圍內營業網點。
三、注意事項
(一)2025年度退費及補差業務集中辦理截止時間為2025年12月25日,請用人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及時辦理相關業務,避免影響個人待遇。
(二)用人單位應將職工個人多繳部分退付至職工個人賬戶或抵減職工個人以后月份繳費,并做好解釋。
(三)請繳費人關注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和各辦稅服務廳通知通告。如有疑問,請咨詢主管稅務機關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2025年10月13日
轉載連接:http://gansu.chinatax.gov.cn/art/2025/10/13/art_70_444751.html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自其它媒體,相關信息僅為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月盛科技不保證該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如有侵權請聯系400-716-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