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所得稅
??1.子女教育和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是什么?
??您好,您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以下標準扣除:
??1.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納稅人可以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2023年1月1日起,納稅人可以按照每個子女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50%扣除。
??您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您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2.單位發放給員工的高溫補貼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您好,單位發放給員工的高溫補貼不屬于免征個人所得稅的項目,應并入員工當月的工資薪金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3.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如何計算個稅?
??您好,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二、征收管理
??4.如何辦理稅務注銷?
??您好,辦理稅務注銷區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一、對于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納稅人,或者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沒有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納稅人,可以免于到稅務部門開具清稅證明,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簡易注銷。
??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申請清稅證明電子稅務局路徑:進入全國統一規范電子稅務局頁面后,點擊右上方【公眾服務】-【清稅申報(未辦稅戶申請清稅證明)】功能菜單進行申請。
??二、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或“一照一碼”、“兩證整合”登記模式的納稅人,向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申請辦理注銷登記前,須先向稅務機關申報清稅。清稅完畢后,稅務機關向納稅人出具《清稅證明》,納稅人持《清稅證明》到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
??電子稅務局路徑:
??(一)企業所得稅清稅報備
??有企業所得稅稅種認定的納稅人,在清稅申報前需要完成企業所得稅清算報備。
??納稅人企業業務登錄新電子稅局,點擊【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狀態信息報告】-【企業所得稅清算報備】功能菜單進行辦理。
??(二)清稅申報
??登錄電子稅務局后依次點擊【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狀態信息報告】-【清稅申報(稅務注銷辦理)】進入頁面辦理;也可以通過消息提醒提供的鏈接跳轉進入;或者通過首頁搜索欄輸入關鍵字“清稅申報(稅務注銷辦理)”查找后進入功能頁面辦理。選擇注銷原因后點擊“預檢”,根據提示辦理注銷。
??5.企業如何變更辦稅人員?
??您好,電子稅務局中可通過以下途徑辦理變更稅務登記等信息:
??一、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登錄電子稅務局,依次點擊【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身份信息報告】-【涉稅市場主體身份信息變更】進入功能模塊。
??(一)添加辦稅人員:點擊【新增】,在變更項目中選擇“辦稅人(附)”,再次點擊新增,錄入辦稅人的姓名、身份信息、聯系方式等其他信息,點擊【確定】,再次點擊頁面下方的【確定】,系統提示保存成功。
??(二)變更辦稅人員:點擊【新增】,變更項目選【辦稅人姓名】,在【變更后內容】欄選擇或填寫正確的信息,核實無誤后點擊【確定】即可。
??注意:以上添加或變更辦稅人員操作后,需由被添加或變更后的辦稅人員以“自然人業務”身份登錄電子稅務局,點擊首頁右上角頭像處【賬戶中心】,依次點擊【企業授權管理】-【待確認授權】,選擇待確認信息,點擊【確認】即可。
??二、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也可以登錄電子稅務局依次點擊首頁右上角頭像處【賬戶中心】-【人員權限管理】模塊調整辦稅人員。
??(一)新增辦稅人員:點擊【人員權限管理】-【添加辦稅人員】,根據提示錄入需要添加的辦稅人員姓名、選擇證件類型并輸入證件號碼、選擇身份類型、設置功能集及有效期截止日期。點擊【確認】按鈕,該辦稅人員信息轉為待確認狀態,被新增辦稅人員以“自然人業務”身份登錄電子稅務局,點擊首頁右上角頭像處【賬戶中心】,依次點擊【企業授權管理】-【待確認授權】,選擇待確認信息,點擊【確認】即可。確認完畢后信息添加成功。
??(二)修改辦稅人員權限:通過【人員權限管理】-【現有辦稅人員】,選擇需修改辦稅人員,點擊【管理】按鈕,通過“人員權限管理”界面操作。
??(三)刪除辦稅人員:通過【人員權限管理】-【現有辦稅人員】,選擇需刪除辦稅人員,點擊【刪除】按鈕完成操作。
??三、若您主張身份證件被冒用于財務負責人和其他辦稅人員,根據您出具的個人聲明、公安機關接報案回執等相關資料,系統會解除您與單位的關聯關系。不論單位處于正常、停業、清算、還是非正常、非正常注銷、注銷等狀態均可進行辦理。電子稅務局具體操作如下:以自然人身份登錄電子稅務局后,點擊【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身份信息報告】-【解除相關人員關聯關系】提交申請。
??6.如何辦理發票作廢?
??您好,發票開具錯誤根據不同的發票類型,處理方式有所不同。
??一、增值稅專用發票(紙票)
??(一)作廢
??納稅人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作廢增值稅專用發票須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增值稅專用發票(含未打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各聯次上注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本條所稱作廢條件:
??1.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且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2.銷售方未抄稅且未記賬;
??3.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增值稅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二)紅沖
??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以下方法處理:
??1.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未用于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購買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銷售方開具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于申報抵扣并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銷售方可在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信息表》。銷售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2.主管稅務機關通過網絡接收納稅人上傳的《信息表》,系統自動校驗通過后,生成帶有“紅字發票信息表編號”的《信息表》,并將信息同步至納稅人端系統中。
??3.銷售方憑稅務機關系統校驗通過的《信息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新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應與《信息表》一一對應。
??4.納稅人也可憑《信息表》電子信息或紙質資料到稅務機關對《信息表》內容進行系統校驗。
??二、增值稅普通發票(紙票)
??(一)作廢
??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跨月不得作廢。
??(二)紅沖
??納稅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應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
??納稅人需要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可以在所對應的藍字發票金額范圍內開具多份紅字發票。紅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需與原藍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一一對應。
??三、數電票
??數電票一旦開具無法作廢,您如果發生開票有誤的情形,需開具紅字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沖紅。如出現紅字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開具有誤,可完成全額紅沖后重新開具藍字發票。
??使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的納稅人(以下簡稱試點納稅人)發生開票有誤、銷貨退回、服務中止、銷售折讓等情形,需要通過電份紅票服務平臺開具紅字數電票或紅字紙質發票的,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受票方已進行用途確認或入賬確認的,開票方或受票方可以填開并上傳《紅字發票信息確認單》(以下簡稱《確認單》),經對方確認后,開票方全額或部分開具紅字數電票或紅字紙質發票。受票方已將發票用于增值稅申報抵扣的,應暫依《確認單》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開票方開具的紅字發票后,與《確認單》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具體操作步驟:購銷雙方其中一方登錄電子稅務局,通過【我要辦稅】-【發票業務】-【發票開具】-【紅字發票開具】-【紅字信息確認單錄入】,提交《紅字發票信息確認單》后,對方進入【紅字發票開具】-【紅字信息確認單處理】,錄入查詢條件,選中對應信息確認單,點擊【查看】,核實無誤后點擊【確認】,系統彈出提示信息,點擊【確定】即可。
??(二)受票方未做用途確認及入賬確認的,開票方填開《確認單》后,開具紅字數電票或紅字紙質發票,無需受票方確認。原藍字發票為紙質發票的,開票方應收回原紙質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受票方有效證明。
??具體操作步驟:銷售方登錄電子稅務局,通過【我要辦稅】-【發票業務】-【發票開具】-【紅字發票開具】-【紅字信息確認單錄入】,錄入查詢條件,選擇對應藍字發票,選擇“開具紅字發票原因”,確認無誤后提交。
??四、代開發票
??稅務機關為納稅人代開發票后,如果納稅人發生銷貨退回或銷售折讓、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需作廢已代開增值稅發票的,可憑已代開發票在代開當月向原代開稅務機關提出作廢申請;不符合作廢條件的,可以開具紅字發票。
??符合以下作廢條件的,可以申請作廢:
??1.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2.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作廢專用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各聯次上注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對需要重新開票的,稅務機關應同時進行新開票稅額與原開票稅額的清算,多退少補;對無需重新開票的,按有關規定退還增值稅納稅人已繳的稅款或抵頂下期正常申報稅款。
??7.如何查詢定額發票真偽?
??您好,取得定額發票可前往主管稅務機關查詢發票的真偽,也可以通過“企業業務”或“自然人業務”登錄電子稅務局后,點擊【公眾服務】-【公眾查詢】-【發票領用情況查詢】功能進行發票信息查詢驗證。也可前往主管稅務機關查詢發票的真偽。
??若您收到外省企業開具的定額發票,請咨詢當地12366熱線(撥打時在12366前面加當地區號)咨詢定額發票查驗渠道。
??8.如何申請調整發票額度?
??您好,電子稅務局中申請發票額度調整可以通過以下路徑辦理:
??一、通過電子稅務局功能菜單依次選擇【我要辦稅】-【發票使用】-【發票額度調整申請】模塊,點擊“新增申請”進行申請。
??二、通過電子稅務局功能菜單依次選擇【我要辦稅】或【熱門服務】點擊【稅務數字賬戶】-【發票業務】-【發票額度調整申請】模塊,點擊“新增申請”進行申請。
??三、通過電子稅務局功能菜單依次選擇【我要辦稅】-【發票使用】-【發票開具】-【藍字發票開具】-【數據概覽】中的“去調整”跳轉至額度調整申請界面。
??四、登錄電子稅務局后,通過首頁搜索欄輸入關鍵字“發票額度調整申請”進行搜索。
??通過上述方式進入【發票額度調整申請】模塊后,點擊【新增申請】按鈕,彈出發票額度新增申請頁面,填寫發票額度調整申請相關信息,上傳相關附件資料即可提交本次調整申請記錄。
??提交發票額度調整申請后可查詢發票額度調整審核進度,對于審核狀態為“已提交”的,可以通過操作模塊進行“撤銷”或“下載申請表”;對于審核狀態為“審核中”和“審核通過”的申請均無法自行作廢或撤回,納稅人可根據需要再次發起調整或聯系主管稅務機關核實相關情況。
??三、自然人電子稅務局
??9.申報個稅時系統提示“上一屬期未按照6萬扣除,請繼續保持?”,該如何處理?
??您好,申報綜合所得預扣預繳時提示“上一屬期未按照6萬扣除”,是因為該員工本月是按一次性扣除6萬,但之前月份按5000元/月扣除的,請先確認該員工本年度要按哪種方式扣除減除費用:
??一、一次性扣除6萬
??需要從本年1月所屬期開始,每月都要按照一次性扣除6萬,可以從1月所屬期逐月更正,然后回到本月,點擊“稅款計算”-“重新計算”即可。
??二、按5000元/月累計扣除
??扣繳端首頁將稅款所屬月份改為當年1月份,然后進入【綜合所得申報】-【工資薪金所得】的【填寫】,點擊右上角“更多操作”,"減除費用扣除確認”-最后一列【是否直接按照6萬元扣除】選擇“否”并進行確認,然后將首頁的稅款所屬月份改回當月,重新點擊“稅款計算”,“重新計算”即可。
??10.個稅匯算進度一直是“稅務審核中”,如何處理?
??您好,個稅匯算退稅進度顯示“稅務審核中”。此時,稅務機關正在對您的退稅申請進行審核,請您耐心等待。
??四、社保費
??11.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保費時系統自動帶出2024年7月到12月每月35.4元是什么?
??您好,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全省社會保險(含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以6260元/月確定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繳費基數下限為3756元(60%),繳費基數上限為18780元(300%)。
??靈活就業人員2024年7月執行新的社保繳費基數后,稅務部門統一形成2024年7月到12月的6條補差數據,即每月35.4元。繳費人繳納社保費時,系統會自動帶出補差數據,繳費人核實繳費即可。
??我省靈活就業人員的2024年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期限延長至2025年5月31日。在此期間,個人繳納已生成繳費計劃的2024年基本養老保險費不加收滯納金。2025年5月31日24時仍未完成2024年度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其2024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計劃不再執行。
??此次延長年度繳費期限屬于臨時性的特殊情形,2025年原則上不再延長包括靈活就業人員在內的各類參保人員的繳費期限。
??12.新增社保人員該如何申報繳費基數?
??您好,河南省新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職工由用人單位通過電子稅務局、社保費管理客戶端、辦稅服務廳【單位社保費年度繳費工資調整】模塊申報繳費工資。機關事業單位新參保職工若需按險種申報繳費工資可通過電子稅務局、社保費管理客戶端、辦稅服務廳【單位社保費年度繳費工資調整(分險種)】模塊申報。
??具體辦理路徑如下:
??一、企業業務登錄新電子稅局,點擊首頁【熱門服務】-【社保費業務】-【社保費申報】,在【單位社保費年度繳費工資調整】或【單位社保費年度繳費工資調整(分險種)】模塊,選擇對應增員的員工,進行調整后,點擊提交即可。
??二、登錄社保費管理客戶端,點擊進入【繳費工資申報】-【年度繳費工資調整】模塊,系統默認展示按人員申報繳費工資界面。按人員申報繳費工資的適用范圍為一般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新參保職工需要按險種申報繳費工資,可點擊界面右側“按險種申報”按鈕切換至按險種申報。
??三、前往辦稅服務廳,在【單位社保費年度繳費工資調整】或【單位社保費年度繳費工資調整(分險種)】模塊,選擇相應的生效年度,選擇對應增員的員工,進行調整后,點擊提交即可。
??13.社保費年度繳費基數申報截止時間是幾號?
??您好,河南省2025繳費年度社會保險費繳費工資申報期限為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6月25日。
轉載連接:https://henan.chinatax.gov.cn/henanchinatax/zcwj/rdwd/2025061008355459455/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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