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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熱點問答 問:資源回收企業“反向開票”時,如何代辦出售者的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
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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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甘肅熱點問答
問:資源回收企業“反向開票”時,如何代辦出售者的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
答:出售者按照銷售額(不含增值稅)的0.5%預繳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由資源回收企業在“反向開票”時按規定代辦申報事項、繳納代辦稅費。
轉載連接:http://gansu.chinatax.gov.cn/art/2024/5/24/art_75_3954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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