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類
1.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辦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是否需要填報收入明細表、支出明細表和期間費用明細表?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化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有關措施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8號)第三條規定,小型微利企業免于填報《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10)、《金融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20)、《一般企業成本支出明細表》(A102010)、《金融企業支出明細表》(A102020)、《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收入、支出明細表》(A103000)、《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上述表單相關數據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0000)中直接填寫。
2.企業在第一季度預繳申報企業所得稅時,為什么無法填寫“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欄次?
答:納稅人需要完成上年度匯算清繳申報后,預繳申報時才可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系統將自動計算和填寫第9行“減: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欄次。
3.2023年新設立的分支機構,未及時辦理匯總納稅申報總分支機構信息報告,是否會影響2024年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申報?
答: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未及時準確辦理匯總納稅總分支信息報告,將會導致分支機構無法正常預繳申報。
因此,存在2023年度新設立分支機構、且分支機構2024年度符合就地預繳條件的企業,應及時更新匯總納稅總分支機構信息報告,并進行分支機構就地預繳申報,避免產生逾期申報的情況。
4.2024年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游、零售、倉儲行業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還能享受暫免征收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優惠嗎?
答:根據《中共江蘇省委 江蘇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促進經濟持續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蘇發〔2023〕9號)規定,對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游、零售、倉儲行業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暫免征收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執行期限延續到2023年12月31日。
5.企業招用的同一就業人員既是脫貧人口又是殘疾人能否同時享受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和安置殘疾人稅收優惠?
答: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農業農村部 教育部 退役軍人事務部關于重點群體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稅收政策有關執行問題的公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農業農村部 教育部 退役軍人事務部公告2024年第4號)第四條第四款規定,企業招用的同一就業人員如同時具有多重身份(包括脫貧人口、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隨軍家屬、殘疾人等),應當選定一個身份享受政策,不得重復享受。
6.同一重點群體人員或自主就業退役士兵開辦多家個體工商戶能否都享受重點群體或退役士兵就業創業稅收優惠?
答: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農業農村部 教育部 退役軍人事務部關于重點群體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稅收政策有關執行問題的公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農業農村部 教育部 退役軍人事務部公告2024年第4號)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同一重點群體人員或自主就業退役士兵開辦多家個體工商戶的,應當選擇其中一戶作為政策享受主體。除該個體工商戶依法辦理注銷登記、變更經營者或轉型為企業外,不得調整政策享受主體。
7.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退稅時,我的退稅會審核不通過或退稅失敗,有哪些原因呢?
答: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能導致退稅審核不通過或者退稅失敗:
(1)您的身份信息不正確;
(2)您提交的銀行卡賬戶信息不正確或者無效,導致稅款無法退還;
(3)您的申報數據存在錯誤或者疑點;
(4)稅務機關審核時發現有需要向您進一步核實了解的情況,但您未提供聯系方式或者提供的聯系方式不正確,無法與您聯系;
(5)稅務機關向您核實有關年度匯算申報信息,您尚未確認、未及時上傳資料或說明。
8.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退稅時,退稅狀態顯示“稅務審核不通過”,我該怎么辦?
答:稅務審核不通過的原因有多種,稅務機關會列明審核不通過的原因,您可以在個人所得稅APP內的消息通知,查看審核不通過原因,建議您及時查看并對您的申報數據進行重新檢查、確認。如果稅務機關與您聯系,請您配合補充提供相關收入或者扣除的佐證資料。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稅務機關不會在短信或者非官方軟件中請您為了退稅提供銀行賬戶等信息,如有疑問及時與稅務機關聯系或者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
9.我提交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退稅申請后,一直顯示“稅務審核中”是什么原因呢?
答:稅務機關正在依法對您的退稅申請進行審核,請您耐心等待,建議您及時關注個人所得稅APP內的消息通知。
操作類
10.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時,稅務機關審核過程中發現納稅人申報的專項附加扣除存在待核實事項且未按有關規定補正相關證明資料,請問如何通過個人所得稅APP上傳證明資料?
答:請您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點擊下方【待辦】或【消息】欄,查看稅務機關發送的消息,根據頁面上的提示內容,上傳稅務機關要求的證明材料。


11.我通過個人所得稅APP填報了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為什么單位預繳時我未享受到扣除?
答:使用個人所得稅APP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時,有兩種申報方式可以選擇。

如果您選擇申報方式為“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單位可以使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獲取您填寫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計算應預扣預繳稅款后,向稅務機關辦理全員全額納稅申報。在這種方式下,您可以在預扣預繳期間享受扣除。如果您未能及時報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補報,由單位在當年剩余月份發放工資時補扣,不影響您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如果您選擇申報方式為“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的,納稅人直接向稅務機關提交信息,扣繳單位無法獲取到納稅人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在這種方式下,納稅人在年度匯算清繳時才能享受扣除并辦理退稅。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選擇在單位按月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是不包括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的。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匯算清繳時扣除。
12.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參保人員常用查詢打印社保繳費憑證路徑是什么?
答:(1)自然人需要注冊并實名登錄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電子稅務局→【我要查詢】→【社保費繳費憑證查詢】→根據頁面提示輸入相關信息進行查詢打印;
(2)江蘇政務服務網→【綜合旗艦店】→【省稅務旗艦店】→【個人服務】→【江蘇社保電子票庫】→【個人登錄】→根據所屬期查詢打印;
(3)銀行繳費的,可通過繳費銀行開具繳費憑證;
(4)下載安裝“江蘇稅務”APP,實名認證并完成登錄后,首頁依次點擊【我的社保】→【社保繳費證明查詢】,根據頁面提示輸入信息后,進行查詢。
13.靈活就業及城鄉居民參保人員通過電子稅務局【公眾服務—社保費繳費憑證打印】模塊還能正常進行查詢打印社保費繳費憑證嗎?
答:電子稅務局【公眾服務—社保費繳費憑證打印】模塊已遷移至電子稅務局登錄后【我要查詢—社保費繳費憑證查詢】模塊,根據頁面提示輸入相關信息進行查詢打印社保費繳費憑證。
如您是電子稅務局已注冊的自然人,請直接登錄電子稅務局后即可使用該模塊;如您是首次使用,需自然人注冊并完成實名認證后,登錄電子稅務局使用該模塊。


溫馨提醒:
未進行自然人注冊和完成實名認證的,可以點擊電子稅務局通過點擊“用戶注冊”模塊進入賬戶注冊界面,按照頁面提示流程完成操作,即可完成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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