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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應在什么時間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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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熱點問答
2023年度匯算辦理時間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2號)第五條。
轉載連接: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300/030005/202403210922561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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