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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政策文件-熱點問答-一文了解:哪些繳納義務人可享受減征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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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疆熱點問答
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稅費優惠政策指引(2.0)》,梳理收錄2023年以來國家延續、優化、完善的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的50項稅費優惠政策,幫助納稅人繳費人知政策懂政策,及時享受政策紅利。
今天帶你了解:符合條件的繳納義務人減征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
享受主體
符合條件的文化事業建設費繳納義務人
優惠內容
對歸屬中央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照繳納義務人應繳費額的50%減征;對歸屬地方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各省(區、市)財政、黨委宣傳部門可以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宣傳思想文化事業發展等因素,在應繳費額50%的幅度內減征。
享受條件
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歸屬中央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照繳納義務人應繳費額的50%減征;對歸屬地方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各省(區、市)財政、黨委宣傳部門可以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宣傳思想文化事業發展等因素,在應繳費額50%的幅度內減征。各省(區、市)財政、黨委宣傳部門應當將本地區制定的減征政策文件抄送財政部、中共中央宣傳部。
享受方式
上述政策申報時即可享受。
政策依據
《財政部關于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46號)
轉載連接:https://xinjiang.chinatax.gov.cn/sszc/rdwt/202401/t20240122_1257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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